2023第二十一屆總統盃全國慢速壘球錦標賽 |
彰化縣預賽競賽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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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112年3月18日臺教體署全(三)字第1100009597號函准予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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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
旨:第二十一屆總統盃慢速壘球運動,為增加各年齡層人口及推動增加女性同胞加入 |
慢壘運動,並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,以提昇國民生 |
活品質,特研定本計畫。 |
二、指導單位:總統府、教育部體育署 |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 |
四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彰美慢速壘球協會 |
五、協辦單位:各縣市政府、台灣電力公司、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、 |
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|
六、活動日期:1.彰化縣預賽112年7月23日至112年8月27日 |
2.全國總決賽112年10月30、31日(暫定) |
活動地點:伸港慢壘球場、和美慢壘球場、和美忠全慢壘球場 |
七、開幕典禮:112年 7 月 23 日(星期日)上午 10 :
00 時於伸港慢壘球場舉行。 |
八、活動組別:請各組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茲備查。 |
※ 每位選手參加過中央部會、縣市政府、機關、國營事業、軍憲、警消、 |
司法組皆不得參加其他組別。 |
※ 所有組別球員皆不得跨縣市、跨組別、跨隊,若發現上述情形,取消 |
該隊全國賽代表權。 |
※ 組別〈1〉∼〈3〉組,限戶籍同縣市,110年6月30日前設籍該縣市, |
全國總決賽請攜帶戶籍謄本正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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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分組: |
1、健康組 2、 快樂組 3、 休閒組 4、清新組 5、軟球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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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 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 2019-2021 慢速壘球規則 |
十、 比賽用球:1. 各縣市預賽自行選定比賽用球 |
2.全國總決賽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指定用球—大揚-3000型。 |
社會組用球-社會、青壯、壯年、原住民、教師、 大專校隊、大專系隊、高中男子 |
、國中男子組-禪心3000型、華櫻(暫定)。 |
3. 所有女子組&男女混合組使用日本進口 |
Kenko Joyful 橘色安全軟球。 |
十一、參加資格: |
〈1〉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112 年 6
月 10 日止 |
〈2〉報 名 費:公開、教職員、青壯年、壯年、長春、長青、原住民、男女混合、社會組 |
NT$ 2,000元;學生、女子、身心障礙組保證金1,000元,報名截止時, |
報名表及保證金未繳齊之球隊,將取消其報名資格。 |
〈3〉保 證 金:公開、教職員、青壯年、壯年、長春、長青、原住民、男女混合、社會組 |
保證金NT$2,000元,學生、女子、身心障礙組保證金NT$1,000元。 |
〈4〉報名費及保證金請匯入【彰化第五信用合作社營業部】 銀行代號:161 |
跨行匯款帳號:00013151894560
戶名:柯春交 |
【匯款時請將隊名填於匯款人姓名前以利辨識。如用ATM轉帳者,請將明細表 |
(須填隊名)連同報名表傳真報名處確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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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5〉 報名方式: |
※ 報名參賽球隊煩請多利用以E-mail 報名,以利秩序冊之編排作業。 |
1、E-mail 報
名:chcmsp@yahoo.com.tw |
2、傳 真 報 名:彰美慢協 (柯先生) TEL:0931-6738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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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6〉 報 名 表: |
1. 請務必上彰美慢壘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格及詳閱比賽附則、注意事項。 |
2. 每隊限報 20 名球員,凡球員重複報名,經查屬實,則取消參賽資格。 |
3. 領隊、經理、教練為球員時,須登錄至球員名單, |
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。 |
※
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,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,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。 |
【各隊請派5人(服裝整齊)參加,參加開幕人數符合大會規定】。 |
【免報名費之球隊至少派10名隊員參加,如未參加開幕典禮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】。 |
十二、領隊會議及抽籤: |
〈1〉日 期: 年 月 日(星期 )晚上 7:30 準時舉行;不另行通知。 |
〈2〉地 點: |
〈3〉未參加領隊會議或遲到者,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。 |
十三、獎勵辦法: |
〈1〉設冠軍、亞軍、季軍頒發獎盃。 |
〈2〉各縣市預賽各組冠軍隊將代表該縣市參加總統盃109年全國總決賽, |
社會組除外。 |
〈3〉全國總決賽暫定:112 年 10 月30、 31 日 |
新北市重新棒壘球場、萬善同、中山、大都會、板橋光復球場、新莊瓊林球場等 |
<公開、女子、公開男女混合、社會、社會男女混合、原住民男女混合組> |
<身心障礙組、教師、大專男子校隊、大專男子系隊、大專女子、大專男女混合、 |
高中男子、高中女子、國中男子、國中女子組> |
臺南市球場 |
<青壯、壯年> |
嘉義市運三壘球場 |
<長春、長青、長壽> |
屏東縣 |
<原住民組> |
十四、保 險:本項活動期間均投保意外險1.每一個人身體傷亡:300萬元。二、每一 |
事故身體傷亡1,500萬。三、每一事故財物損失:200萬元。四、保險 |
期間內總保險金額:3,400萬元、意外險壹佰萬、意外醫療險壹萬元。 |
※ 參賽單位應自行需要投旅平險以利保障個人安全 |
※ 請參賽之人員填寫“
出生年月日 & 身份證字號 ”,以免個人權利受損。 |
十五、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: |
(一)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,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, |
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。 |
(二)除非大會另行通知,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。 |
(三)比賽中判為『自動棄權』之球隊,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,被判『奪權』比賽之 |
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。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。 |
(四)因全國性比賽,球隊來自全省各地,考量交通及時間因素,風雨無阻賽完全程。 |
(五)比賽採七局限制,滿四局相差十分(含)以上,滿五局七分(含)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。 |
(六)比賽之時間限制:預、決賽每場六十分鐘,二好三壞球制,以投手練球第一球出手 |
開始計算,以主審為準。屆時若仍未賽完,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 |
(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義務),若是上半局打完,下半局後攻 |
之隊伍若分數較高,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,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。 |
(七)預賽採和局制,勝一場得2分、和局得1分、敗場得0分,積分相同時以: |
1.
兩隊勝負關係 2. 淨得分 (總得分 一 總失分)較多者 3. 總得分較多者 |
4.
總失分較多者
5. 兩隊抽籤決定 |
※ 決賽採突破僵局制 (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,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 |
採突破僵局)。﹝以先到採用之﹞ |
※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。 |
※(八)好球帶的高度是1.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(使用好球板)限公開組、原住民組。 |
長春、長青、女子、男女混合、社會、長壽組:高度是1.82公尺以上3.62公尺以下; |
壘距18公尺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;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,跑壘者回 |
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;守備員亦同。 |
(九)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,以第一場上場比賽(以大會記錄)為所有權,另所跨之 |
隊伍以冒名頂替,判為『奪權比賽』。 |
(十)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『攻守名單』,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 |
“ 前十分鐘 ”前提交大會。 |
(十一)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: |
1. 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,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。 |
2. 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,否則若遇『保留比賽』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。 |
3. 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,於比賽中不得上場(或)替補 |
其它球員。 |
4. 報名時,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,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。若是教練或經理兼 |
球員,則姓名除列於教練、經理欄外,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,否則不得 |
上場比賽。 |
※ 違反上列 3、4 項則以 違規球員 判決。 |
※(十二)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(正本)備查。 |
1. 公開、青壯、壯年、長春、長青、公開男女混合、社會男女混合組 |
以戶籍謄本、身份證正本雙證件備查。 |
2. 原住民、原住民男女混合組以戶籍謄本正本備查。 |
3. 女子、社會組以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正本備查。 |
4. 教師組以教師證正本備查。 |
5. 學生組皆需有學生證(需當學期有註冊者)。【其他證件概不承認】 |
(十三)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,若經對方抗議成立,則被判為 |
『奪權比賽』。 |
※(十四)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(含跨隊、冒名頂替) ,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 |
核對,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。替補球員上場後,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; |
開賽後,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資格。若是人數不足十人,可採九人開賽制。 |
(十五)背號筆誤,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: |
1.
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,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。 |
2.
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,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。 |
『失格』、『奪權比賽』。 |
(十六)球員服裝之規定:(背號不得有0號) |
1. 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、球褲及球帽,球衣胸前應有隊名、背後應有背號, |
背號之每一數字至少十五公分高度,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。 |
女生可穿長褲、短褲,顏色不限 |
2.
經理、教練、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,方得上場執行職務。 |
(十七) 非該場比賽球隊之球員及隊職員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。 |
十六、書面抗議: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,不得異議。對該判決若有質疑, |
應於比賽結束後 半小時 內提出『書面抗議』。 |
其作業方式:填寫抗議書、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 伍仟元 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。 |
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,召開會議討論,然後對該抗議作出 |
最後之判決及處置,如認為其抗議無效,得沒收其保證金。 |
十七、 擊球員不可甩棒,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(含)以後,將被判逐出場。若因球審 |
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,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,可直接宣告出場。 |
十八、 除正常暫停外,其他任何暫停主審均會告知記錄組計時,在恢復比賽時立即通知 |
記錄組及雙方球隊。 |
十九、 距離本壘板前 15 英呎或 4.5 公尺,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
15 英呎或 4.5 公尺劃一垂直 |
白線,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,若已通過(含踏觸)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, |
必須強迫進佔本壘 (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)。 |
此時守備方,持球(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)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 |
(規定此條文目的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成安全上之危險),其狀況 |
(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、死球進壘、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), |
則不受此條文之4.5公尺白線之限制。(本條文屬於立即裁決) |
二十、 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:(長壽、長春、長青、女子、男女混合組例外) |
1. 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。 |
2. 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,投手投出球後,擊球員被判出局。 |
3. 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,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 |
(但需該球員在場上),以舉發時點前所有攻守仍屬有效。 |
4. 擊跑員或跑壘員,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,將判其出局。 |
二一、 全壘打不限。 |
二二、 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、推擠、挑釁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,判該名選手或 |
教練禁賽一場,領隊、經理、管理判出場並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,若勸告不聽 |
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,並通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教育部、 |
各縣市政府教育處、各縣市體育會、各縣市慢壘委員會(協會)及109年 |
全民運動會籌備處,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事二年。 |
二三、 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,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。 |
二四、 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9 - 2021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。 |
二五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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